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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9月1日消息(記者侯艷 劉禕辰)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天(31日)全票表決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14-09-01 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
  決定指出,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合資格選民均有行政長官選舉權。行政長官人選經普選產生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會議結束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近期香港一些人士用比較激進的言行要求公民提名行政長官的候選人,並且要求特區的普選必須符合國際標準。對此,李飛回應說,這是在“國際標準”的帽子下搞“個人標準”。
  李飛:香港一些人不講按照基本法搞普選,而是反覆鼓吹要按照“國際標準”搞普選。實際上,這些人的“國際標準”,完全按照他們自己量身訂做。這哪裡是什麼“國際標準”,明顯是“個人標準”嘛!
  李飛說,香港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意味著全香港500多萬選民都能行使直接選舉特區最高行政領導人的權利,是香港同胞政治生活中的歷史性進步,而且將給香港帶來實實在在的利好。
  李飛:對於被政治爭議困擾的香港社會來說,在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還意味著社會各界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經濟發展問題上,可以集中精力去思考如何給年輕一代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如何促進香港繼續保持領先發展的優勢。
  李飛指出,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達至普選,要遵循“五步曲”的法定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只是走出了其中的第二步。
  李飛:香港到底能不能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取決於後三步能不能走得順暢,而其中的關鍵是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能不能在立法會獲得通過。如果行政長官普選法案在立法會無法獲得三分之二多數支持,那麼,只能原地踏步。如果有人說,2017年不實現普選,2022年還可以重新來過,那麼我想說的是,香港可能因此而錯失的發展機遇是不可能重新來過的。
  (原標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政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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