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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微博截圖
  中新網4月11日電微博用戶“@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一與其發生糾紛且態度蠻橫的女子聲稱身份證住址是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凌晨發佈微博稱該院工作人員中,沒有帖中提及的女子。
  微博全文如下:
  對“@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問題的回應
  針對微博用戶“@大頭妹小鳴鳴”發帖反映,一與其發生糾紛且態度蠻橫的女子聲稱身份證住址是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一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我院對此高度重視,立即予以調查。
  經對“@大頭妹小鳴鳴”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種信息比對,我院工作人員中,沒有該名女子。
  最高人民法院歡迎新聞媒體和廣大網友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言行進行監督,同時,對冒充法院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損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原標題:最高法微博回應“東交民巷27號女子”: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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